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

2011-02-11 14:05:02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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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初次申请学习驾驶证的年龄:

(一)申请大型客车、无轨电车学习驾驶证为21至45周岁;

(二)申请大型货车学习驾驶证为18至50周岁;

(三)申请其他车型学习驾驶证为18至60周岁。

第十二条 需要学习驾驶机动车的,应当申请学习驾驶证。

申请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一)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交验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在暂住地申

请的还应交验暂住证(暂住证为一年以上),外国(地区)人还

应交验居留证件(居留期为一年以上);

(三)初次申请大型客车学习驾驶证的,由省级车辆管理所

按公安部规定审批。

(四)接受身体检查。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规定的,考试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合格后,核发学习驾驶证。对持学习驾驶证并掌握驾驶技能的,经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

第十三条 持有驾驶证需要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申请学习驾驶证。申请时应履行下列手续:

(一)填写《增驾申请表》

(二)交验驾驶证;

(三)申请增驾大型客车的,无轨电车的,须具有三年以上

安全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规定的,增发学习驾驶证。对持增驾学习驾驶证并掌握驾驶技能的,经考试合格后,换发驾驶证。

第十四条 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的,可以申请驾驶证。申请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一)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复员、转业、退伍人员交验居民身份证和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三)现役军人交验军人身份证件和省军区以上证明。

(四)交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

(五)接受身体检查。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规定的,经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

第十五条 持有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并在境外连续居留六个月以上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驾驶证。申请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一)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交验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三)交验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

(四)接受身体检查。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规定的,经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