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4-12-16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招生办及各有关学校要切实加强对网上报名工作的领导,做好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
(二)各区县招生办于2015年3月20日前将本市户籍(含随迁子女第一类考生)"借考借读"、"借考"考生信息录入中考管理系统,并把本区县借考名册按考生号顺序整理后上报市招生办备案。
(三)各区县招生办于2015年3月20日前将本区县"照顾生"相关信息录入中考管理系统,并把本区县"照顾生"名册按考生号顺序整理后上报市招生办备案。
(四)各区县招办应于2015年3月25日前,将申请参加我市2015年中考的随迁子女名单,分别按申请条件具备情况造册送市招办备案。
(五)各区县招生办和各有关学校要认真做好报名的宣传工作。中考报名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基础教育发展和每个初中毕业生及其家庭切身利益的大事,各有关人员必须给予高度重视,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地做好招生考试的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召开家长会、设立咨询热线、印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动员、宣传,让每一位初三毕业生了解有关中考的政策和信息,让全社会特别是学生家长全面了解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及录取规定,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中考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做好服务考生和考生家长的工作。
(六)各有关学校应努力提高报考率,确保学生全员报考,要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严禁动员学生放弃参加市统一考试。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者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报名,也不得接受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违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各有关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中考报名工作,应按属地管理原则,主动与学校属地区县招生部门联系,服从属地区县招生部门的组织和管理,共同做好中考报名等各项工作。
以上就是编辑老师为各位考生准备的2015广东汕头中考报名的相关内容,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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