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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钦州中考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编辑:sx_qiyan

2017-05-03

钦州地区的考生注意了,目前钦州教育信息网已经正式公布了2017年钦州中考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大家可根据该方案了解具体招生事项及考试安排,希望能各位考生能注意了解安排。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高中阶段教育突破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4〕1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7〕11 号)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同城中考统一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教规范〔2016〕4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与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7年钦州中考招生考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规划纲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考各项管理制度,改革教育质量评价方式,积极稳妥做好中考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切实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努力实现高中阶段教育的规模、结构、质量更加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改善民生的需要。

二、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主要任务为:

(一)按“两考合一”的要求组织实施全市初中毕业水平考试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包括学科笔试、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和体能测试(体育与健康科考试)三种方式。

(二)按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评价标准,组织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水平成绩相结合为原则,确定初中毕业生毕业标准和组织实施高中阶段招生与录取。

三、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2017年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命题、考试、评卷、成绩呈现等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同城中考统一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教规范〔2016〕4号)的要求组织实施。

(一)考试性质

2017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按学生毕业水平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以下简称“中考”)的方式进行,具有水平考试与升学考试的双重性质。

(二)考试组成

2017年我市中考由学科笔试、体育水平考试、实验操作技能考查三部分组成。

(三)考试科目设置与考试方式

1.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史(思想品德、历史)、地生(地理、生物),采取闭卷方式考试。

2.体育与健康测试:跑、跳、投三项合为一科,采取场地方式考试。

3.实验操作与技能考试科目:物理实验、化学实验考查,统一安排在5月进行,考试成绩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次。

(四)考试对象

除“地生”科目考试对象为2017年8年级第二学期学生外,其余考试科目考试对象均为2017年9年级毕业学期学生(即初中毕业生,含转入中等职业学校接受职业渗透教育的学生,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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