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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编辑:haoyy

2013-10-21

小编为您整理青海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细则一文,包含了2014青海高考的相关事项,请仔细阅读本文:

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继续强化管理,确保安全,坚持公平公正。

依据教育部、省招委、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省情,制定本细则。

一、考试形式及科目

实施新课标高考方案。

使用教育部统一命题。

采取“3+x”高考方式(“3”为语文、数学、外语,“x”为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

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

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各为300分。

外语分英、俄、日、法、德、西班牙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对口高职: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本省命题,每科满分各为150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未合格的中职毕业生(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原称“三校生”),文化课考试按“对口高职”编排。

藏汉双语考生的数学、综合科目试卷提供藏、汉对照试题,由考生自行决定用藏文、汉文答题;藏语文由本省命制,满分为150分。

蒙文考生除英语、民族汉考(MHK)外,其余科目提供全蒙文试题并用蒙文答题。

民族汉考(MHK)由教育部命制,满分为150分。

标签:高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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