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解决国际法在时间范围内的消极冲突的时际法规则应当以法律“不溯及既往”为原则,同时在至少包括国际犯罪行为的特定情形下做出例外的规定,即相关的国际法规范可以追溯地适用于发生在其生效或正式实行前的、至少包括国际犯罪在内的法律事实。
四、结语
围绕国际法上的时际法所展开的研究和讨论并非是全然抽象的,仅就我国而言,当前我国所面临的诸多国际法问题中涉及时际法问题的就不在少数,例如有关钓鱼岛、黄岩岛等领土争端应当适用哪一时期的国际法规范予以解决的问题就十分突出。事实上,正确理解国际法上的时际法概念并合理适用其规则的宗旨,就是服务于主权国家解决相关国际法问题的需要,达到国际法对国际社会关于稳定和变革的需求的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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