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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后汉书》列传著录文体考述

2013-01-14

[⑨]《后汉书》,卷60上,页1972。

[⑩]《后汉书》,卷60下,页2006-2007。

[11]《后汉书》,卷80上,页2618。

[12]章学诚著、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4),卷3,《文集》篇,页296。

[13]参见王瑶:《文体辨析与总集的成立》,见其《中古文学史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页84-101;傅刚:《〈昭明文选〉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第二章第三节《汉魏六朝文体辨析观念的产生与发展》,页75-93。

[14]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59),卷117,页3073。

[15]《史记》,卷63,页2147。

[16]《史记》,卷74,页2343。

[17]《史记》,卷63,页2141。

[18]《史记》,卷74,页2348。

[19]《史记》,卷121,页3127-3128。

[20]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卷56,页2525-2526。

[21]《汉书》,卷65,页2873。

[22]《汉书》,卷87,页3583。

[23]魏征等:《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3),卷33《经籍志》,著录为143卷。吴树平:《东观汉记校注》(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辑录为22卷。该书始撰于明帝(刘庄,28-75,58-75在位)永平年间(58-75),终于献帝(刘协,181-234,189-220在位)初平(190-193)年间,为本朝人撰本朝史。

[24]陈寿:《三国志》(北京:中华书局,1959),卷54《吴书·吕蒙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载孙权语,页1275;又见同书卷64《吴书·孙峻传附留赞传》裴松之注引《吴书》,页1445。

[25]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卷4,页285。

[26]《东观汉记校注》,卷14,页550。

[27]《东观汉记校注》,卷15,页606。按,《北堂书钞》卷98、《艺文类聚》卷55引《东观汉记》,“书记”作“诗书”,并见吴树平,页606该条校注。晋谢承《后汉书》卷3载:“曹褒博雅疏通,尤好礼事,常感朝廷制度未备,慕叔孙通为汉礼仪,昼夜研精,沉吟专思,寝则怀抱笔札,行则诵习文书,当其念至,忘所之适。”见周天游:《八家后汉书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页42。《后汉书·曹褒传》与谢书文字悉同(《后汉书》,卷35,页1201-02),当本于谢书。

[28]《东观汉记校注》,卷16,页656。

[29]《东观汉记校注》,卷18,页829。

[30]《东观汉记校注》,卷19,页839。

[31]《宋书》,卷69,页1820。

[32]见《隋书》,卷33,页954。周天游《八家后汉书辑注》,辑录了谢承、薛莹、司马彪、华峤、谢沈、张莹、袁山松、张璠等八家后汉史著述的佚文。

[33]汪文台:《七家后汉书》(光绪八年[1882]镇江[今属江苏]林氏刊本)中谢承《后汉书》辑本,卷5列传目《循吏》、《酷吏》、《宦者》、《儒林》、《文苑》、《独行》,卷6列传目《方术》、《逸民》、《列女》,其中《文苑传》见页10B-12A。此书列传目,实据范晔《后汉书》列传目推演而成,但据佚文内容分析,似有所据。

[34]《三国志》,卷9《魏书·何晏传》,页292。

[35]《三国志》,卷21《魏书·王粲传》,页599。

[36]《三国志》,卷21《魏书·王粲传附应玚、刘桢传》,页601。

[37]《三国志》,卷42《蜀书·郄正传》,页1041。

[38]《三国志》,卷53《吴书·张纮传》,页1246。

[39]《三国志》,卷53《吴书·薛综传》,页1254。

[40]《后汉书》,卷42,页1441。

[41]《三国志》,卷19,页576。引文中顿号为我所加。按,曹植卒于魏明帝(曹叡,205-239,227-239在位)太和六年(232),明帝景初年号凡三年(237-239),所谓“景初中”当即景初二年(238)。

[42]《三国志》,卷19,页560。

[43]常璩著,刘琳校注:《华阳国志校注》(成都:巴蜀书社,1984),《前言》,页2。

[44]《华阳国志校注》,卷10,页750。可参看《后汉书》卷80《李胜传》:“(胜)亦有文才,为东观郎,著赋、诔、颂、论数十篇。”(页2616)

[45]《华阳国志校注》,卷11,页838。按,《三国志》卷42《蜀书》十二注引《华阳国志》,作:“(文)立章、奏、诗、赋、论、颂凡数十篇。”(页1032)

[46]《华阳国志校注》,卷11,页882。

[47]傅刚:《论汉魏六朝文体辨析观念的产生与发展》,《文学遗产》1996年第6期,页24;又见傅刚:《〈昭明文选〉研究》,页76-77。当然,我们不能忽视蔡邕《独断》一书所体现的文体辨析观念,但该书主要是论述礼制典章、考释事物名称的著作,所论并非“文”或“文章”,参见跃进:《〈独断〉与秦汉文体研究》,载《文学遗产》2002年第5期,页11-25。

[48]《后汉书》,页2277、页2652。按《后汉书·祢衡传》:“(黄)祖长子射为章陵太守,尤善于衡。尝与衡俱游,共读蔡邕所作碑文”。《后汉书》,卷80下,页2657。据此,碑文即刻于碑上之文,省称为碑。明人吴讷《文章辨体序说》列“碑”,而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则作“碑文”,亦可为旁证。见《文体明辨序说》,《文章辨体序说 文体明辨序说》,页52,页144。

[49]《后汉书》,页2108。

[50]《后汉书》,页2792。

[51]《后汉书》,页2007、页2613、页2137。按《说文》:“祝,祭主赞词也者。”《释名》:“祝,属也。以善恶之词相属著也。”《玉篇》:“祝,祭词也。”祝之本训为祭官,引申为祭神祈福之辞,故亦作“祝文”。范文斓云:“祝亦通作祷。”并引前贤之说以为证,参见《文心雕龙注》,卷2,页179。

[52]《后汉书》,页1731,页2652。按《周礼·春官·小宗伯》:“祷祠于上下神示(祇)。”注:“求福曰祷,得求曰祠。”则祠亦祷也。又《礼记·王制》:“大夫士宗庙之祭,有田则祭,无田则荐。”则荐亦祷、祝之类也。

[53]《后汉书》,页1329,页2792。按《论衡·对作篇》:“上书谓之奏。”见王充著、刘盼遂集解:《论衡集解》(北京:古籍出版社,1957),卷29,页577。《文心雕龙·奏启》:“自汉以来,奏事或称上疏。”《文心雕龙注》,卷5,页422。据此,奏事即奏,亦称上书或上疏。

[54]《后汉书》,页2137,页1386、页1437、页1731、页1790。按《文心雕龙·书记》:“迄至后汉,稍有名品,公府奏记,而郡将奏笺。……公幹笺记,丽而规益……”。《文心雕龙注》,卷5,页456-457。黄侃《文心雕龙札记》(北京:中华书局,1962)说:“案笺之于记,随事立名,义非有别。观《文选》所载阮嗣宗《奏记诣蒋公》,诚为公府所施;而任彦升《到大司马记室笺》,则亦公府也。故知汉来二体非甚分析也。”

[55]《后汉书》,页1851。按条教,原意为条文、教令,《汉书·董仲舒传》:“仲舒所著,皆明经术之意,及上疏条教,几百二十三篇。”《汉书》,卷56,页2525。后多指郡守等地方长官所下的教令,《后汉书·史弼传》李贤注引《续汉书》:“(史)敞为京兆尹,化有能名,尤善条教,见称于三辅”。《后汉书》,卷64,页2108。简称“教”,蔡邕《独断》曰:“诸侯言曰教。”见萧统:《文选》(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3),卷36注引,页505。按今本《独断》无此语。

[56]《后汉书》,页1972、页2089、页2144,页2279。按两汉之“策”或称“策文”,细分之,可分为“射策”与“对策”,见《文心雕龙·议对》,《文心雕龙注》,卷5,页439;及《汉书·萧望之传》“望之以射策甲科为郎”颜师古注(《汉书》,卷78,页3272)。

[57]《后汉书》,页1441。

[58]《史记》,卷8,页389。

[59]《汉书》,卷30,页1754。

[60]《宋书》,卷100,页2459。

[61]《后汉书》,页2609、页2617、页2618、页2635。

[62]《文心雕龙注》,卷3,页256。

[63]《文心雕龙注》,页269,注[31]。

[64]《后汉书》,页1240、页2617、页1731。

[65]《后汉书》,页1441。

[66]《后汉书》,页2007、页2137、页2144。

[67]《后汉书》,页2089。

[68]《后汉书》,页2007、页2279。

[69]《后汉书》,页1386。

[70]《后汉书》,页2089、页2108、页2137、页2279。

[71]《后汉书》,页1386,页1437,页1731,页1790。

[72]《后汉书》,页2007、页2279、页2583、页2618。

[73]《后汉书》,页1003。

[74]《后汉书》,页1441。

[75]《后汉书》,卷103,页3285。

[76]《汉书·艺文志》“诗赋”类,以“歌诗”与赋体并列(《汉书》,卷30,页1754-55),实为《文心雕龙》所本。而《隋书·经籍志》著录《梁武帝杂文集》10卷、谢沈《文章志录杂文》8卷及阙名《杂文》16卷、《梁代杂文》3卷(《隋书》,卷35,页1076、页1082、页1086),可知梁人习以杂文为文类名称。

[77]这13篇传记是:卷28下《冯衍传》,卷40下《班固传》,卷52《崔骃传》、《崔瑗传》,卷59《张衡传》,卷60下《蔡邕传》,卷79《服虔传》,卷80上《杜笃传》、《史岑传》、《夏恭传》、《傅毅传》、《李尤传》、《崔琦传》。

[78]《后汉书》,页1722,页1724,页1940,页2613,页2616。

[79]《隋书》,卷36,页1086。参见傅刚:《〈昭明文选〉研究》,页282。

[80]《后汉书》,卷40下,页1386。

[81]《文选》,卷48,页682-685。

[82]《文心雕龙注》,卷5,页394。

[83]《后汉书》,卷52,页1731。按《艺文类聚》(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卷25载崔寔《答讥》,页459-460。

[84]《文选》,卷45,页633-36。

[85]《文心雕龙注》,卷3,页255。

[86]按《应讥》亦同于《后汉书》卷64《延笃传》中的《应讯》,李贤注云:“讯,问也。盖《答客难》之类。”(《后汉书》,页2108)又,卷59《张衡传》的杂出篇章有《应闲》(《后汉书》,页1940),亦为此类。《应闲》,亦即《应间》(间为闲之俗写),《文心雕龙·杂文》说:“张衡《应间》,密而兼雅”,《文心雕龙注》,卷3,页255。

[87]徐师曾:《文体明辨序》,《文章辨体序说 文体明辨序说》,页78。

[88]傅刚:《〈昭明文选〉研究》,页183-184。文中说:“该书共收文体八十五类”,误,应为八十四类,同书第215页即作:“《文章缘起》共分八十四类”。

[89]傅刚:《〈昭明文选〉研究》,页185-192。

[90]见《文章辨体序说 文体明辨序说》。

[91]参见郭英德等:《中国古典文学研究史》(北京:中华书局,1995),页160-162。

[92]托多洛夫(Tzvetan Todorov,1939-)将文类研究分为归纳与演绎两种方法,见Tzvetan Todorov:“Literary Genres,”Vassilis Lambropoulos and David Neal Miller,eds. Twentieth-Century Literary Theory:An Introductory Anthology (Albany:State U of New York P, 1987),p.191。参看钱仓水:《文体分类学》(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2),页173-193。

[93]亚理斯多德:《诗学》(Poetics,罗念生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页3-10。

[94]黑格尔:《美学》(Aesthetics, 朱光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第3卷,下册,页96-102。

[95]韦勒克(René Wellek)、沃伦(Austin Warren):《文学理论》(Theory of Literature,刘象愚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84),第十七章《文学的类型》,页268。

[96]可参看乌尔利希·威斯坦因(Ulrich Weisstein):《文学体裁研究》(“The Study of Literary Genres”),盛宁译,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比较文学研究组:《比较文学研究资料》(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页278-300。莫·卡冈(Μ.Κагн):《艺术形态学》(МОРФОЛЛОГИЯ ИСКУССТВА,凌继尧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86),页418-433。

[97]陶东风:《文体演变及其文化意味》(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页51;童庆炳:《文体与文体的创造》(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5),页110-18。

[98]克罗齐(Benedetto Croce):《作为表现的科学和一般语言学的美学的历史》(Aesthetic as Science of Expression and General Linguistic, 王天清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页285。

[99]刘师培:《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第三课《论汉魏之际文学变迁》,页20。

[100]《独断》收入《四库全书》子部十杂家类二杂考之属,《释名》收入《四库全书》经部十小学类一训诂之属。

[101]王应麟:《玉海》(《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卷51。

[102]房玄龄等:《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卷51,页1427。

[103]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7),《全晋文》卷77。

[104]《隋书》,卷35,页1089。

[105]《宋书》卷100《沈子亮传》云:“所著诗、赋、颂、赞、三言、诔、哀辞、祭告请雨文、乐府、挽歌、连珠、教记、白事、笺、表、签、议一百八十九首。”(页2452)《沈林子传》云:“所著诗、赋、赞、三言、箴、祭文、乐府、表、笺、书、记、白事、启事、论、老子一百二十一首。”(页2459)《沈璞传》云:“所著赋、颂、赞、祭文、诔、七、吊、四五言诗、笺、表,皆遇乱零失,今所余诗笔杂文凡二十首。”(页2465)

[106]魏收:《魏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这14篇是:卷19中《任城王云传附彝兄顺传》,卷20《安丰王猛传附子延明传》,卷32《封懿传附轨子伟伯传》,卷36《李顺传附希宗弟骞传》,卷38《刁雍传》,卷40《陆俟传附凯子恭之传》,卷48《高允传》,卷52《赵逸传》,卷54《高闾列传》,卷55《游明根列传附子肇传》,卷55《刘芳列传附从子懋传》,卷62《李彪列传》,卷65《李平列传》,卷67《崔光列传》。

[107]按,《汉书·刘向传》云:“更生以通达能属文辞,与王褒、张子侨等并进对,献赋颂凡数十篇。”《汉书》,卷36 ,页1928。又同书《东方朔传》云:“(东方)朔之文辞,此二篇(指《答客难》和《非有先生论》)最善。”《汉书》,卷65,页2873。《后汉书·崔瑗传》称:“(崔)瑗高于文辞,尤善为书、记、箴、铭”。《后汉书》,卷52,页1724。这里所谓“文辞”,皆指经、史、子著述之外的文章诗赋,略近于现代意义上的“文学”含义。本文即用此意。参见兴膳宏:《六朝期における文学観の展開——ジャンル论を中心に》,见其《中国の文学理論》(东京:筑摩书房,1988),页9-17。

[108]这15人是:刘睦、刘騊駼、桓谭、贾逵、班彪、班固、胡广、刘陶、张衡、马融、蔡邕、延笃、卫宏、服虔、刘珍。

[109]《胡广传》云:“乃悉撰次首目,为之解释,名曰《百官箴》。其余所著诗、赋、铭、颂、箴、吊及诸解诂,凡二十二篇。”《后汉书》,卷44,页1511。《刘珍传》云:“著诔、颂、连珠,凡七篇。又撰《释名》三十篇,以辩万物之称号云。”《后汉书》,卷80上,页2617。

[110]《后汉书》,卷36,页1240。

[111]《后汉书》,卷57,页1851。

[112]《后汉书》,卷79,页2576。

[113]《后汉书》,卷80上,页2617。

[114]《后汉书》,卷6,页261。

[115]《后汉书》,卷44,页1506。参见同书《左雄传》录阳嘉元年(132)左雄上书云:“请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后汉书》,卷61,页2020。

[116]“文吏”与“儒者”对称始见于西汉后期,《汉书·何武传》记载:(何武[约前73-后3])“疾朋党,问文吏必于儒者,问儒者必于文吏,以相参验。”《汉书》,卷86,页3485。但此处尚未明言二者所掌握的不同知识和技能。

[117]《后汉书·胡广传》注引《汉杂事》曰:“凡群臣之书,通于天子者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后汉书》,卷449,页1506。

[118]余嘉锡:《目录学发微》(成都:巴蜀书社,1991),卷3,页87-90。

[119]这8条是:

(1)《刘苍传》:“诏告中傅,封上(刘)苍自建武以来章奏及所作书、记、赋、颂、七言、别字、歌诗,并集览焉。”(范晔,卷42,页1441)

(2)《朱穆传》:“所著论、策、奏、教、书、诗、记、嘲,凡二十篇。”(卷43,页1473)

(3)《崔烈传》:“烈有文才,所著诗、书、教、颂等,凡四篇。”(卷52,页1732)

(4)《崔寔传》:“所著碑、论、箴、铭、答、七言、祠、文、表、记、书,凡十五篇。”(卷52,页1731)

(5)《刘陶传》:“著书数十万言,又作《七曜论》、《匡老子》、《反韩非》、《复孟轲》,及上书言当世便事、条教、赋、奏、书、记、辩疑,凡百余篇。”(卷57,页1851)

(6)《李固传》:“所著章、表、奏、议、教令、对策、记、铭,凡十一篇。”(卷63,页2089)

(7)《杜笃传》:“所著赋、诔、吊、书、赞、七言、《女诫》及杂文,凡十八篇。”(卷80上,页2609)

(8)《苏顺传》:“所著赋、论、诔、哀辞、杂文,凡十六篇。”(卷80上,页2617)

按,其中(3)、(7)、(8)3条仍以诗或赋居首。

[120]逯钦立《说文笔》已先发此论,见逯钦立遗著、吴云整理:《汉魏六朝文学论集》(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4),页347-348。

[121]曹丕:《典论·论文》,《文选》,卷52,页720。按《典论·论文》始作于建安二十二年(217)冬,见曹融南、傅刚:《论曹丕曹植文学价值观的一致性及其背景》,《古代文学理论研究》第11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8),页220-21;林田慎之助:《〈典论·论文〉和〈文赋〉》,张连第译,《古代文学理论研究》(丛刊)12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11),页110。

[122]参见林田慎之助:《〈典论·论文〉和〈文赋〉》,《古代文学理论研究》(丛刊)12辑,页117;王运熙、杨明:《魏晋南北朝文学批评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页38-42。

[123]《三国志》,卷21,页602。

[124]见逯钦立:《〈文赋〉撰出年代考》,原载《学原》2卷1期(1948年6月),页61-64;后收入《汉魏六朝文学论集》,页421-434。有人认为《文赋》撰于永康元年(300)之春月,见姜剑云:《〈文赋〉撰年疑案新断》,《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页57-61。

[125]陆机:《文赋》,《文选》,卷17,页241。

[126]参见兴膳宏:《六朝期におけゐ文学观の展开——ジャンル论を中心に》,见氏著《中国の文学理论》,页23-28;罗宗强:《魏晋南北朝文学思想史》(北京:中华书局,1996),页107;王运熙、杨明:《魏晋南北朝文学批评史》,页101-06。

[127]《宋书》,卷75,页1959。按《南史·沈庆之传》亦载,沈庆之对颜峻说:“君但当知笔札之事。”《南史》,卷37,页956。

[128]《宋书》,卷59《范晔传》,页1830。

[129]钟嵘著,曹旭集注:《诗品集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页337。

[130]弘法大师原撰,王利器校注:《文镜秘府论校注》(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天卷,页93。

[131]黄侃:《文心雕龙札记》,页112-113。按,梁元帝萧绎之说,见《金楼子》(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卷4《立言篇》。

[132]《后汉书》,卷80上,页2609。

[133]《后汉书》,卷80上,页2616。

[134]《后汉书》,卷80上,页2613。

[135]《文心雕龙注》,卷9,页655。

[136]关于南北朝时期的“文笔说”,参见刘师培:《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页3-7,页106-113;黄侃:《文心雕龙札记》,页210-215;逯钦立:《说文笔》,《汉魏六朝文学论集》,页312-371;郭绍虞:《文笔说考辨》,见其《照隅室古典文学论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下编,页295-350;王运熙、杨明:《魏晋南北朝文学批评史》,页189-206;曹道衡《南朝文风和〈文选〉》,《文学遗产》1995年第5期,页38-64;傅刚:《〈昭明文选〉研究》,页81-89。

[137]“六言”,见卷40下《班固传》(《后汉书》,页1386),卷70《孔融传》(页2279);“七言”,见卷42《刘苍传》(页1441)、卷52《崔瑗传》(页1724)、《崔寔传 》(页1731),卷59《张衡传》(页1940),卷60上《马融传》(页1972),卷80上《杜笃传》(页2609)、《崔琦传》(页2623)。

[138]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北京:中华书局,1983),《晋诗》,卷1,页573。

[139]《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晋诗》,卷5,页667。

[140]《艺文类聚》,卷56,页1018-1019。又见《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晋文》,卷77。

[141]挚虞:《文章流别论》,《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晋文》,卷77。

[142]《文心雕龙注》,卷2《明诗》,页67。直到唐代李白还说:“兴寄深微,五言不如四言,七言又其靡也。”孟棨《本事诗》引。

[143]参见傅刚:《〈昭明文选〉研究》,页70-71。关于先秦至六朝的雅俗之辨,参见村上哲见:《雅俗考》,顾歆艺译,《中国典籍与文化论丛》第4辑(北京:中华书局,1997),页423-441;于迎春:《“雅”“俗”观念自先秦至汉末的演变及其文学意义》,《文学评论》1996年第3期。

[144]晏婴:《晏子春秋》(《四部丛刊》影印明活字本),卷首,页1A。

[145]依次见《后汉书》,卷48,页2265;卷51,页2367。

[146]《文史通义校注》,卷3,《文集》篇,页296。

[147]余嘉锡:《古书通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卷2,《明体例第二》,页52,页69。

[148]《隋书》,卷35,页1081。

[149]纪昀等:《四库全书总目》(北京:中华书局,1965),卷148,页1271。

[150]《三国志》,卷19,页576。

[151]《晋书·挚虞传》:“又撰古文章,类聚区分为三十卷,名曰《流别集》,各为之论,辞理惬当,为世所重。”《晋书》,卷51,页1427。

[152]《隋书》,卷35,页1089-90。

[153]参见王瑶:《文体辨析与总集的成立》,见其《中古文学史论》,页84-101;傅刚:《〈昭明文选〉研究》,页34-41。

[154]《三国志》,卷2,页88。

[155]《三国志》,卷21,页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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